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資料檢核、揭露及交易資訊動態分析業務

工作說明

檢核確認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之正確性,篩選異常案件,提供詳實交易資訊,並按季編製地價動態分析。

宣導事項

平均地權條例第47條、第47條之3、第81條之2、第87條條文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4條之1、第29條、第40條條文,總統於110年1月27日修正公布,本次修正重點為:將不動產成交資訊門牌、地號完整揭露、預售屋銷售前備查、全面納管且即時申報、增加主管機關查核權及調整罰責區分輕重等多項措施。另配合實務作業需求,內政部在110年5月4日發布修正「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及查詢收費辦法」名稱為「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及預售屋銷售資訊備查辦法」,有效提升不動產交易資訊完整與正確性,亦讓民眾可以查詢到更及時的價格資訊。本項新制業奉行政院核定自110年7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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