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資料檢核、揭露及交易資訊動態分析業務
工作說明
檢核確認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之正確性,篩選異常案件,提供詳實交易資訊,並按季編製地價動態分析。
宣導事項
平均地權條例第47條、第81條之2及第87條條文,總統於108年7月31日修正公布,並經行政院核定自109年7月1日施行。本次修正重點係將買賣案件申報登錄義務回歸買賣雙方,並提前至申請買賣移轉登記時一併辦理,另依違法情節輕重調整罰則。修法後,透過買賣雙方互相勾稽制衡,有效提升不動產交易資訊完整與正確性,亦讓民眾可以查詢到更及時的價格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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