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農地重劃

申請程序:依農地重劃條例第八條規定:「依第六條勘選之農地重劃區,因重劃區內私有土地所有權人過半數,而其所有土地面積超過區內私有土地總面積半數者之申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得報經上級主管機關核准後優先辦理。」

承辦單位:地政處重劃科

聯絡電話:9251000轉1171~1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