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價登錄2.0新制修正重點說明

發布日期: 2021-06-01

 109年12月30日立法院三讀「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修正條文,將不動產成交案件門牌、地號完整揭露、預售屋銷售前報備查、全面納管且即時申報成交資訊、增訂主管機關查核權及加重屢不改正罰責,並納入預售屋資訊與買賣定型化契約及紅單交易管理之規定,經總統於本( 110)年 127日公布,復經行政院於同年 521日以院臺建字 1100015199號令定自同年 71日施行,為使各界了解實價登錄 2.0新制修正重點,本處特製作簡報供各界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