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美農村社區土地重劃聽證會資訊

發布日期: 2016-03-08

茲訂於105年3月26日上午10時假礁溪鄉三民社區活動中心,就林美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擬定重劃計畫書、圖舉辦聽證會,說明重劃意旨及計畫要點,屆時請撥冗參加。

說明:
一、依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條例第6條規定及行政程序法第一章第十節聽證程序辦理。
二、聽證事項如下:
(一)事由:為辦理礁溪鄉林美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擬定重劃計畫書、圖,邀集土地所有權人及有關人士等舉辦聽證會,修正重劃計畫書、圖。
(二)依據: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條例第6條。
(三)時間:
1.預備聽證:105年3月12日上午10時整。
2.聽證:105年3月26日上午10時整。
(四)地點:礁溪鄉三民社區活動中心(宜蘭縣礁溪鄉三民村十六結路101-1號)。
(五)主要程序:
1.預備聽證:議定聽證程序之進行及釐清爭點。
2.聽證:由主持人說明案由,並指定相關人員報告重劃計畫書、圖內容要旨後,請土地所有權人按發言順序及時間分配陳述意見,並進行相互詢答。
(六)土地所有權人如無法親自參加者,得檢附委任書選任代理人出席聽證。
(七)土地所有權人於聽證時,得陳述意見、提出證據,經主持人同意後並得對機關指定之人員、證人、鑑定人、其他當事人或代理人發問之權利。
(八)欲陳述意見之土地所有權人務必於預備聽證到場,俾利排定發言順序及發言時間;未到場排定者,於聽證會當日不得發言。
(九)出席聽證者如有書面意見及資料,請提供經簽名或蓋章之書面資料,並請自行印製足夠之份數置於會場提供與會者自行取用。
(十)缺席聽證之處理:缺席之土地所有權人如未提供必要資料時,本府得逕行審議。
(十一)聽證以國語進行,必要時得以台語為之,如欲使用外國語言陳述意見,請自備翻譯。
(十二)本案聽證因時程之限制,請擬參加且欲陳述意見之土地所有權人及有關人士,自公告日起至105年3月21日中午12時前逕向本府提出申請,連同參加人員名單,包括單位名稱、職稱、姓名、聯絡電話、電子郵件帳號及其書面意見資料等送達本府地政處重劃科(地址: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傳號碼:03-9253066、電子郵件帳號:migoo@mail.e-land.gov.tw),如有其他疑義,請洽聯絡電話:03-9251000#1185。
三、本重劃案相關規劃資料如附件,如有需要請自行下載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