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農地重劃區農水路更新改善工程

工作說明

由於民國60年以前辦理之農地重劃,其工程費和農水路用地,均由農民負擔,當時顧及農民負擔能力及農業環境條件,田間農路寬度僅設計約2.5~3公尺,路面未鋪設碎石級配,經長久使用後,路面泥濘凹陷,併行之給、排水路亦未施設內面工,造成灌溉輸水損失與排水困難,因農水路長期損壞嚴重,影響整體運輸與灌排功能至鉅,加上時代之改變,農業環境之變遷,引進之農業機械車輛,機型均較以往為大,加以農村經濟日漸繁榮,機動車輛與日俱增,為適應現代化農業經營需要,政府遂自民國77年起逐年辦理民國60年以前完成之農地重劃區農水路更新改善計畫,即「早期農地重劃區農水路更新改善計畫」。
其更新改善工作為針對上述缺失,將2.5~3公尺寬農路拓寬至4公尺,路面並加舖碎石級配,併行灌、排水路為配合農路拓寬用地所需,將原為之梯型斷面改成混凝土U型溝以盡地,連接鄉鎮或省縣主要幹線之農路並拓寬至6~7公尺,路面舖設碎石級配、瀝青,部分路側並植栽綠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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