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重劃

工作說明

配合台灣省農業發展、改良農場結構、擴大經營規模、推行機械化,並配合農村社區建設,以促進農業經營現代化,依農地重劃條例報省地政處勘選辦理農地重劃。

宣導事項

一、依農地重劃條例第六條勘選之農地重劃區,因重劃區內私有土地所有權人過半數,而其所有土地面積超過區內私有土地總面積半數者之申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得報經上級主管機關核准後優先辦理。
二、本縣耕地面積2萬9,059公頃,佔全縣總面積21萬3,741公頃之百分之13.6,自民國50年起至90年止,業辦竣農地重劃40區,面積2,315.7公頃,施設農路總長度118萬9,193公尺,對農村推行農業機械化,促進土地利用,改善農村經濟,拉近城鄉差距績效顯著。
三、93年完成三星鄉萬貴農地重劃區,面積410公頃。
四、98年完成三星鄉雙和農地重劃區,面積395公頃。
五、103年完成員山鄉大湖(二),面積92公頃。
六、104年完成礁溪鄉十六結農地重劃區,面積77公頃。

聯絡電話

9251000轉1171~1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