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修正「租屋服務事業認定及獎勵辦法」

發布日期: 2020-05-12

內政部109.5.7台內營字第1090807190號公告

主旨:預告修正「租屋服務事業認定及獎勵辦法」。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內政部。

二、修正依據:住宅法第52條第2項。

三、「租屋服務事業認定及獎勵辦法」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營建署全球資訊網站網頁。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內政部營建署
(二) 地址: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
(三) 電話:02-87712896
(四) 傳真:02-87712639

 

下載 附件 :
  • 109080719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