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市南門計畫地區區段徵收補償費存入保管專戶屆保管年限通知

發布日期: 2017-02-16

本府辦理南門計畫地區區段徵收案,尚有1筆土地改良物補償費未領取(如附件),該補償費前經存入「宜蘭縣政府土地徵收補償費保管專戶」已逾15年,即將於本(106)年度依「土地徵收補償費保管款專戶保管款逾15年清理及解繳國庫作業注意事項」規定辦理解繳國庫相關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