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105年公告地價調整,農地農用,地價稅無影響,自用住宅用地平均每戶增加約219元。

發布日期: 2016-07-19

一、應稅地(建地)占市價比例較102年上調1%,平均漲幅29.3%,僅反映3年地價自然增值,故自用住宅用地地價稅平均每戶增加約219元。

二、免稅地(農地)占市價比例較102年上調20%,平均漲幅2.37倍,惟農地農用之地價稅無影響。因真正農民農地農用者,課徵田賦(目前停徵),不課徵地價稅,故未增加農地農用者之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