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劃定本縣公共需用之水源地不得私有土地範圍

發布日期: 2016-05-03

公告期間30日(自民國105年5月2日起至105年6月1日止。

劃定範圍依經濟部公告之羅東攔河堰水庫蓄水範圍、南溪壩水庫蓄水範圍劃設,範圍內無私有土地,計羅東攔河堰範圍內公有土地156筆,面積約277公頃;南溪壩水庫蓄水範圍內公有土地7筆,面積約695公頃。
土地權利人對於公告事項如有異議,應於公告期間內以書面向本府提出,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