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縣三星鄉「千江悅」建案廣告不實,經公平交易委員會分別處吉品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新臺幣40萬元罰鍰、鴻安設計工程有限公司新臺幣20萬元罰鍰、大展不動產企業新臺幣10萬元罰鍰。

發布日期: 2016-03-09

一、「千江悅」建案廣告,宣稱「樸石之道、映月水塘、星光涼亭、櫻悅森林及訪客車位」等用語及圖示,就商品之內容及用途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二、廣告宣稱「樸石之道、映月水塘、星光涼亭、櫻悅森林及訪客車位」等用語及圖示,予人印象為所購買土地可供合法興建樸石之道、映月水塘、星光涼亭、櫻悅森林及訪客車位使用。惟廣告宣稱內容係位於宜蘭縣三星鄉大德段581、582地號,依土地建物查詢資料顯示,該等地號之使用分區為特定農業區,使用地類別為農牧用地。非都市土地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依規定應為合法之農業使用,規劃為庭園造景(含水池)、涼亭、鋪面皆非農業使用範疇,未符合農地農用,違反農業發展條例、區域計畫法。故系爭建案倘依廣告給付樸石之道、映月水塘、星光涼亭、櫻悅森林及訪客車位,依法有遭行政裁處或被拆除之風險。
三、宜蘭縣政府提醒已購買「千江悅」預售屋之消費者,如建商未能確保廣告內容之真實,得依消費者保護法第22條及民法相關規定主張權利。再次呼籲其他購屋民眾選擇購買非都市土地甲種建築用地之集合式社區房屋,應注意毗連之公共設施是否符合使用規定,以免購買後違反相關規定遭行政裁處或被拆除,影響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