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稅法令釋疑

發布日期: 2019-03-07

被繼承人之土地生前經徵收完竣而於死亡後廢止或撤銷徵收回復所有權,其繼承人於辦理繼承登記時,依遺贈稅法第1條規定應免補徵遺產稅及無遺贈稅法第42條之適用(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宜蘭分局北區國稅宜蘭營字第1081084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