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民眾權益保護,自5月1日起調整土地建物測量收費並適用新制規定處理案件

發布日期: 2023-05-01
內政部於今(112)年1月13日發布修正「土地複丈費及建築改良物測量費收費標準」及「地籍測量實施規則」部分條文,並自今年5月1日開始實施。新制規定除了強化民眾權益保護,部分類型測量案件更能節省荷包,請民眾多加注意。
 
此次修正主要係為解決民眾或機關反映部分類型測量案計費方式不公平,或難與實際勞務支出相當問題,並精進土地複丈、建物測量作業及推動三維地籍建物測繪政策,除更強化民眾權益保護,亦使地籍測量作業符合地方實務。
 
以民眾經常向各地政事務所申辦的土地鑑界複丈案件為例,以往無論測釘鑑界點數多寡,均以土地面積單位加乘計收規費;新制則改為以量計費方式,採「基本費」加上「施測費」方式合理計算應繳規費,並由地政事務所現場提供制式土地界標,申請人毋需自備,且複丈前僅通知待鑑界點位之鄰地關係人會同,減輕負擔。
 
此外,本次修正整併法院囑託測量收費規定,明定請求退還已繳規費之支出費用計算方式,並新增規費減半徵收等規定,更有利民眾申請案件。另為精進建物第一次測量簡化作業,申請以轉繪方式辦理建物位置圖者,應檢附「建物地籍測繪資料」提供實地測量距離、角度數據,可及時發現建物越界情形,確保產權登記無虞,且相關成果圖應以內政部所定之共通格式繳交電子檔,以利推動三維地籍建物測繪及民眾加值應用服務。
 
為利新制上路,內政部已聯合地方政府加強宣導,於各地辦理多個場次說明會及座談會,並完成系統更新及免費軟體線上教學等準備作業。民眾如有疑問,可於「內政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查詢相關規定,或至「內政部地政司全球資訊網 > 地政學堂 > 地政問答」查詢,或就近向土地所在地之地政機關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