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人或複代理人申請第1類及第3類謄本時 請特別注意~

發布日期: 2022-09-27
代理人或複代理人申請第1類及第3類土地登記及地價資料,應確實受申請人、代理人之委託,並於申請時依土地登記規則第24條之1規定檢附委託書或於申請書載明其委託關係。
 
如未受委託而向登記機關申請,將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刑法等規定,現行已有經主管機關裁處及法院判決確定案例,請注意,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