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本縣「大羅東地區治水防災區段徵收案」(原羅東工保案)興辦事業計畫第二場公聽會。

發布日期: 2022-07-14

 宜蘭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7月8日
發文字號:府地開字第1110105634A號

主旨:辦理本縣「大羅東地區治水防災區段徵收案」(原羅東工保案)興辦事業計畫第二場公聽會。
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第2項及其施行細則第10條。
公告事項:
一、事由:說明本縣「大羅東地區治水防災區段徵收案」(原羅東工保案)之興辦事業計畫概況,並就111年1月12、13 、14日第一場公聽會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陳述意見之回應及處理情形。
二、公告期間:111年7月20日起至111年7月26日止。
三、參與對象:本案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
四、公聽會日期:111年8月3、4、5日(詳附件1)。
五、公聽會時間:上午10時、下午2時(詳附件2)。
六、公聽會地點:羅東鎮展演廳(羅東鎮中興路1號)、五結鄉四結社區發展協會(五結鄉光榮北路198號)。
七、本案都市計畫書、圖,請至本府建設處國土暨都市計畫資訊網>最新資訊公告>公開展覽都市計畫-下載參閱;本案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套繪地籍圖(詳附件3),或請至本府地政處首頁>主題專區>土地開發專區>區段徵收(網址:https://land.e-land.gov.tw)下載參閱。
八、本案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若對於本次公聽會內容有任何意見,請至公聽會現場發言及填寫陳述意見單,將納入後續作業辦理回應及處理。
九、公聽會當天如遇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原訂日期不克舉辦時,主辦機關或主持人得終止會議之進行,並另行公告再行召開公聽會事宜。
十、為因應防疫措施管制人流,請本案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依附件列明之分區場次、日期、時間蒞臨與會,請與會者全程配戴口罩、保持社交安全距離,如有發燒、咳嗽或呼吸道症狀等情形者,請勿參加公聽會。另為響應環保政策,請自備環保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