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申請土地徵收注意事項」,自110年1月27日生效。

發布日期: 2021-01-29

公布內容

 

內政部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127

發文字號:台內地字第110260007號令

修正「申請土地徵收注意事項」,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申請土地徵收注意事項」網址

 

https://www.land.moi.gov.tw/law/newlawdet/100?Nid=4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