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府代為標售108年度第2批地籍清理土地價金存入保管款專戶公告

發布日期: 2020-06-17

 本府已將代為標售108年度第2批地籍清理未能釐清權屬土地價金存入保管款專戶,土地權利人應自存入之日起10年內依規定申請發給,公告周知。

公告及清冊,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