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受領徵收補償費即日起提供線上查詢服務

發布日期: 2020-05-27

  土地徵收條例第26條規定,因受領遲延、拒絕受領或不能受領之補償費,存入專戶保管,並通知應受補償人。自通知送達發生效力之日起,逾15年未領取之補償費,歸屬國庫。內政部於105428日訂定「土地徵收補償費保管款專戶保管款逾15年清理及解繳國庫作業注意事項」,作為各地方政府作業之依據。

  宜蘭縣政府地政處楊處長崇明表示:為土地徵收補償費保管款專戶保管款清理業務及便利民眾申領保管款,本處前於107年推行「宜蘭縣政府受理通信申請領取已存入保管專戶徵收補償費實施計畫」及「宜蘭縣政府跨縣市代收申領土地徵收補償費保管款作業計畫」等2項便民措施,減少遠途民眾舟車勞頓之苦,並提升民眾申領小額(新臺幣1萬元以下)補償費之意願。

  本縣土地徵收補償費保管款專戶,經清查自民國94109年未逾15年之未領補償費案件,計有1,886筆補償費尚待土地所有權人申領,為保障土地所有權人權益及強化便民服務措施,即日起於宜蘭縣政府地政處網站─主題專區(土地徵收與撥用專區)─保管款查詢提供民眾線上查詢土地徵收未受領補償費案件服務,以免保管款因逾期未領而歸屬國庫,民眾如有申領徵收保管款相關問題,歡迎來電03-9251000分機1118112111231126,本處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