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即日起,擴增「地籍異動即時通」服務範圍,新增「判決移轉」「調解移轉」「和解移轉」等事項 !

發布日期: 2020-05-08

 邇來發生不法集團偽冒他人身分及債權文件申請法院調解,並持法院核發調解筆錄申辦移轉登記之情形。內政部為協助民眾防範不法詐騙案件並能及早因應,以維護其已登記之不動產權益,自即日起再擴增「地籍異動即時通」服務範圍,新增「判決移轉」「調解移轉」「和解移轉」等事項。

民眾倘有需要「地籍異動即時通服務」,可持具載有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並貼有照片之國民身分證、駕駛執照、健保卡等文件正本,就近至任一地政事務所臨櫃申請,均無須繳納任何費用,彈性又簡便。

可以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透過網際網路(網址:https://clir.land.moi.gov.tw/cap/,選擇網頁左側「地籍產權異動即時通知申請作業」),輕鬆在家上網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