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價登錄新制宣導簡報

發布日期: 2020-04-09

 108731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800075461號令修正公布「平均地權條例」第 4781-287 條條文,將需申報資料調整由買賣雙方於申請移轉登記時一併申報登錄,使資訊透明機制更提升了一大步,其相關配套措施尚待有關機關擬定後,再由行政院確定並公布施行日期。本府為加強宣導前揭法規修正後相關差異,特製作實價登錄新制宣導簡報供各界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