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108年5月1日華總一義字第10800043341號令公布修正地籍清理條例第20條條文,自即日生效。

發布日期: 2019-05-10

 地籍清理條例第20條規定,業奉總統108年5月1日華總一義字第10800043341號令修正公布,修正條文及對照說明,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