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假買房真詐財手法,辦理公證、價金履約保證多一層保護

發布日期: 2018-09-12
近日媒體報導有民眾被遭他人以人頭購買房屋,並簽立合約,在支付2成訂金後卻將房屋過戶,對方再將其房屋貸款拿走現金後,卻不支付屋主8成尾款,賣方房子沒了,也沒拿到賣屋款,受害者多達數十人,遭詐騙金額高達上億元以上,背後疑似是詐騙集團所為,已由檢調單位處理中。
 
詐騙集團選定目標及手法:1.尋找不動產無貸款自售屋主。2.對房屋價格殺價不大,塑造好買家形象誘騙屋主出售意願。3.利用屋主對買賣合約不懂,促使完全相信買家自己的代書,用精心設計過的契約條文讓屋主把權狀正本、印鑑章、印鑑證明交付買家代書且約定買家自已辦理過戶。4.買家付10-20%價金取得所有資料立即完稅過戶,剩下八成尾款會故意約定簽約後3~6個月才交付並交屋,詐騙集團利用這幾個月時間向配合詐騙集團的地下錢莊1、2、3胎貸款抵押,並簽署流抵約定讓地下錢莊拿不回貸款金額得自已辦理過戶。屋主沒有任何買賣不動產的危機意識,而詐騙集團掌握人性「貪」字,屋主想賣高價又想省仲介費、代書費及履約保證手續費等費用,才會容易被詐騙集團勾引上當。
 
提醒要出售不動產的民眾,應注意買賣契約價金給付及過戶時間是否符合一般交易習慣,如發現與一般習慣不同就要特別小心,不要將重要文件物品交付給他人。因此委託信任合法仲介經紀業銷售,在辦理移轉登記或簽訂買賣契約,找自己信任之地政士(代書)陪同進行買賣契約之簽訂,共同檢視契約內容及注意交易細節,多一人把關,交易多一份保障,避免詐騙集團一條龍的方式聯合詐騙。對買賣契約條款內容規範,應親自逐字詳閱並參考內政部頒訂之成屋買賣契約書範本(可至本府地政處不動產交易安全專區查詢)確保權益。
詐騙集團手法多變,建議民眾買賣不動產,買賣雙方能各找一位信任地政士(代書)共同辦理買賣契約簽訂及移轉登記,以「雙地政士制度」保障自身權益。近年來地政士(代書)、房仲業為確保買賣雙方權益,也都會推薦買賣雙方辦理履約保證,買方將價金存入履約保證專戶後,於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及交屋確認無誤後,履保專戶才會撥款予賣方,提高交易安全。另外買賣契約辦理具強制執行之公證,對一方不履約,可據以聲請強制執行,不需另行訴訟,免除冗長訴訟程序。
 
履約保證手續費用約房地總價萬分之6計算,公證費用則依買賣價金計收,買賣價金1,000萬以上到1億,公證費用約12,000元到28,500元不等,買賣不動產價金動輒數千萬,辦理履約保證多1份保障,千萬不要為了省小錢,而賠了畢身積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