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府代為標售105-2批及106-1批地籍清理土地囑託國有登記公告清冊
發布日期: | 2018-0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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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代為標售105年度第2批及106年度第1批地籍清理土地,經2次標售而未能標脫已囑託登記為國有,其權利人應自登記完畢之日起10年內,依規定填具申請書向本府申請發給價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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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2018-0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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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代為標售105年度第2批及106年度第1批地籍清理土地,經2次標售而未能標脫已囑託登記為國有,其權利人應自登記完畢之日起10年內,依規定填具申請書向本府申請發給價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