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不動產注意小細節交易更安全

發布日期: 2018-09-05

   不動產買賣價格動輒數百、數仟萬,交易金額龐大,購買不動產時除注意交易價金及付款方式以外,簽訂買賣契約時,應該確認賣方身分有無出售不動產之權利,簽約人非登記謄本或權狀上所有權人時,是否出具所有權人授權代理簽約授權書及足資證明有權處分該不動產權利之證明文件。

 

 

現行土地(建物)登記謄本分標示部、所有權部、他項權利部三大部分,標示部顯示土地(建物)本身基本資訊,所有權部顯示所有權人是誰、權利範圍多少,他項權利部則顯示有無設定他項權利,常見他項權利就屬抵押權之設定。

 

 

 

提醒民眾購買不動產前先了解謄本所示資訊,在簽訂買賣契約前請賣方或地政士(代書)提供簽約當日最新謄本了解產權現況,如發現已被設定抵押權等他項權利情形,應請賣方說明如何清理塗銷並明訂於契約上,完成移轉登記後支付尾款前,也要請地政士(代書)或自行調閱最新謄本確認有無塗銷原抵押權等他項權利或被設定不明他項權利,避免不肖人士利用簽完買賣契約後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前,將不動產再拿去設定押抵權,如一時不查支付尾款後才發現抵押權未塗銷或有被新設定抵押權,對購買者權利會有嚴重損失

 

 

 

因此建議想購買不動產的民眾,尋找合法不動產經紀業居間及合法地政士辦理移轉登記或不動產買賣價金作履約保證較有保障。簽約及登記事項透過地政士(代書)辦理,最好找自己信任之地政士(代書)辦理,或邀請陪同進行買賣契約之簽訂,共同檢視契約內容及注意交易細節;如果沒有熟識的地政士(代書),建議向當地地政士公會洽詢該地政士(代書)之執業情形

 

合法經紀業及地政士查詢可依下列標章識別外,亦可至「不動產經紀業資訊系統http://pri.land.moi.gov.tw/realestate_query/」、「地政士資訊系統http://pri.land.moi.gov.tw/agents_query/」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