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劃總面積約1.265公頃,其中公共設施用地面積約0.375公頃,開發總費用約7千萬元。
2、計畫範圍:東以大福路二段為界、西自二結湧泉圳匯流至宜蘭河處、南至宜蘭河為界、北至充館圳。
3、109年9月8日本縣都市計畫委員會第212次會議審議通過「擬定宜蘭市都市計畫(新生地區)細部計畫」。
4、109年12月14日府建都字第1090206956A號公告「擬定宜蘭市都市計畫(新生地區)細部計畫」。
5、都市計畫樁於110年11月16日府建都字第1100188887B號公告。
6、都市計畫樁位公告後,111年8月22日完成地籍逕為分割作業。
7、112年3月31日完成重劃範圍勘定及公有土地抵充會勘。
8、112年7月辦理出流管制委外招標並於8月決標。
9、113年10月8日核定出流管制規劃書。
10、113年12月28日召開市地重劃座談會。
11、115年1月23日內政部核定准予辦理市地重劃。
12、115年1月29日公告實施新生地區市地重劃,公告期間自同年2月6日起至3月16日止,計39日,並於同年3月7日(星期六)召開市地重劃說明會。
13、115年3月25日公告禁止或限制部分事項,禁止期間自115年5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計5個月。
14、115年4月21日通知重劃區內公共設施用地之土地所有權人及建物現使用人,於115年5月7日及8日辦理土地改良物實地查估作業。